中華大學電機系114-1學期修習三門(含)以上通識課程申請表
一、申請資格: 1.大四或延畢生。 2.修習過通識課程五門以上,均有成績。
二、申請方式
步驟一:至行政大樓三樓,成績單販賣機,申請歷年成績單,費用20元。
步驟二:將成績單掃描成PDF檔。
步驟三:填妥此表。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9月16日(二)止。
四、若不通過者,將於114年9月18日(一)前收到E-mail。通過者請記得9/21(日)0:00起至9/21(日)中午12:00止,於通識中心博雅教學組網頁→最新消息,填寫GOOGLE 表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