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大學電機系115-1學期修習三門(含)以上通識課程申請表
一、申請資格: 1.大四或延畢生。 2.修習過通識課程五門以上,均有成績。
二、申請方式
步驟一:至行政大樓三樓,成績單販賣機,申請歷年成績單,費用20元。
步驟二:將成績單掃描成PDF檔。
步驟三:填妥此表。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9月8日(二)中午12點止。
四、若不通過者,將於115年9月11日(五)前收到E-mail。通過者請記得9/13 (日)0:00 於通識中心博雅教學組網頁→最新消息,開放 GOOGLE 表單填寫。截止時間到 9/13 (日)中午 12:00,超過 12 點按送出者一概不受理,表單排序結果會在 9/13(日)17:00 公佈,屆時會一併公布應到序號及時段在通識中心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