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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辦理畢業流程事宜(成績到齊且論文完成可繳交者)

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 (成績到齊且論文完成可繳交者)
1.111-1研究生論文口試截止日為1月31日。
2.111-1研究生論文正本繳交截止日為2月20日。
*請注意:預計本學期畢業之106級後學生請務必於期末考前完成學術倫理課程修習及取得規定之學分證明。
3.自107學年度第2學期起,需使用本校圖資處提供之論文比對系統,其論文比對結果總相似度必須<25%。
4.離校流程:
(1)先上傳「論文品保系統」:自111學年度第1學期起,需將論文相關文件上傳至論文品保系統(網址:https://event.chu.edu.tw/pq)
(2)跑「離校手續單(紙本)」流程:校友登錄─學系(學位學程)審核─圖書館─註冊課務組。
5.畢業生攜帶論文相關繳交文件及學生證,親自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簽名領取學位證書,本人因故不克前來,請另填「委託書(代領學位證書/證明書)」及學生證交由被委託人領取證書(委託人請務必攜帶雙方身份證明文件及委託書)。
三、 若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及關防請攜帶證書正本及影本,並另填具申請表及繳費後至註冊課務組辦理。
四、 如有任何異動請依教務處最新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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